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指南
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告知三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格及表中所填内容必须填全,注明工程编码(工程编码在单体回执单上),标注手机部分必须填写移动或联通的电话号码);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程项目趸交)给工程项目上的保险;
三、工程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三项请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咨询电话:63167942 );
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登记表中施工单位名称相同);
五、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必需加盖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管处红章);
六、《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必须加盖甲方红章。此表请到http://www.bjjs.gov.cn/Portal0/default550.htm→下载中心下载。(装修工程不用提交此项);
七、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或直接发包单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
八、甲乙双方盖章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乙方承认自己施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乙双方红章);
九、提供单体回执单的复印件一份。
请您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到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建设大厦西区105房间)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7:3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63951166-6105,办理此项业务共需要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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