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前期类(沙河校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规定;勤奋敬业、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廉洁奉公。
二、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负责校园规划实施中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要求等。
四、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请学校审议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或备案。
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包括规划、人防、消防、环评、园林、市政、交通、电力、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等申报手续。
六、负责组织编写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组织相关使用部门参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并督促落实。
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工作。
八、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完成合同备案(存档)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勘察、测量放线、规划验线等工作。
十、负责前期资料的移交工作。
十一、组织召开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第一次见面会,实现处内科室工作上的交接。
综合办公类:
十二、负责全处公文的收发及流转,年鉴、大事记编撰以及文书存档工作。
十三、负责保管和使用公章及处长名章,建立印章登记备案制度。
十四、负责人事管理及劳资发放工作。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款项的报销工作。
十六、负责办公经费预算编制与报销工作。
十七、负责基建处网站的动态更新和维护。
十八、负责基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基本信息支持。
十九、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及发放。
二十、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购置、登记建账、维护、清查、报废等。
二十一、负责会议室管理及各类行政会务筹备工作。
二十二、负责协助部分工会工作。
二十三、加强内部沟通,协调配合处内其他科室的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或协助做好基建工作制度建设、基本建设专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二十五、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